2016年2月27日,,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宣布通告,,称应其海内工业申请,,决议对自中国和马来西亚入口的聚酯长丝纱线提倡反推销视察,,该项视察涉及巴基斯坦海关54023300、54024700、54026200税号项下产品。。该案视察期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。。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10日内向视察机关挂号应诉,,45日内提交有关信息。。巴基斯坦视察机关联系电话:0092-51-9202839,,传真:0092-51-9221205。。案件详情企业也可咨询中国纺织品收支口商会,,电话:010-67739280。。巴基斯坦对中国入口的聚酯长丝纱线提倡反推销视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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